江苏南通一女子在出租房内遭房东猥亵,但因房东超过70周岁,不予执行行政拘留。消息一出,引发舆论关注。
事实上,这已经是半个月内发生的第三起类似案件。还有一起是女子在面试时被70岁董事长猥亵,也因董事长超70周岁不予执行刑拘,另一起案件中,93岁强奸犯在被判处了15年的重刑后,却因“生活不能自理”,被当地看守所拒绝收押。这不仅让人质疑:高龄罪犯难道成了法律管不住、监狱不收押、拘留不执行的“法外之徒”?
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确有规定,70周岁以上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基于人道主义,我国法律一向对老年群体秉持“从轻、减轻”的处罚原则。但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进步,如今70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状态、认知能力也有明显提升。在江苏南通这起案例中,案发前,这位房东甚至提前确认过受害者的独居状态,也就是说,是存在预谋行为的。还有网友就对93岁犯罪人监外执行提出“能犯罪却生活不能自理”的质疑。这都说明,法律应当与时俱进,否则相关举措,不仅忽略了受害者权益和老百姓的心理感受,更难以实现对相关犯罪的震慑和惩戒。
法不能为不法让步。高龄不应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于2005年,如今已经过去了20年,在老龄化的社会背景下,相关方面应该针对高龄犯罪的现象进行探讨,思考类似条例是不是有调整可能性,这不仅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
编辑: | 张蕴昆 |
责编: | 方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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