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做出规范。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强制刷脸问题,办法明确规定,存在其他技术方式可以实现相同目的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
办法还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为由,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此外,办法还对人脸识别设备的安装场合、人脸信息的处理、存储、保护等作出明确,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编辑: | 徐慷 |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