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立得太早,它会失效吗?继承人一直不去办理继承手续,遗嘱会过期作废?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开始生效的。所以不必担心遗嘱立的太早会不会失效的问题。此外,也不必担心万一立好了遗嘱,想法又改变了该怎么办?因为,遗嘱是可以随时更新的,法律上是以最后写的那份遗嘱为准。那么,生效后的遗嘱会过期作废吗?生效后的遗嘱,如果一直不去办理继承手续,在时效上,确实是存在法律风险的。
1、如果遗产是留给法定继承人的,那么,继承人什么时候去办理继承手续,没有时间的限制。
2、如果遗产是留给非法定继承人的,比如留给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或者邻居、朋友、社会组织什么的,那么,这就属于遗赠了。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这份遗嘱,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天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受遗赠人到期没有作出表示,那么将视为放弃遗赠,遗产将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曾经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爷爷在遗嘱中,把一套房子留给自己的孙子,爷爷去世后,孙子因为在国外读书,半年后才回国办理遗赠手续,结果被叔叔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孙子因为没有在爷爷去世的六十天内,做出过任何接受这套房子的意思表示,视作为放弃遗赠,这套房子由叔叔和孙子的父亲共同继承。那么,这个60天,从哪天算起呢?这个起算点需要区分,对于这份遗赠,受遗赠人是在被继承人生前就知道的,还是去世后才知道的。
如果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知道的,那么60日的起算点就从受遗赠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事实之日起算。如果受遗赠人是在被继承人生前就知道,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从被继承人去世的那天起算。
关于遗嘱,你还有其他问题吗?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 陶淳 |
责编: | 朱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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