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今天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从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从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通知》还要求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原则上,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编辑: | 陶亦益 |
责编: |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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