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上海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上月中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相关通知,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新政通过提高提取限额、优化办理频次等一系列举措,为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新政实施首日,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山区管理部,陆续有市民前来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除了提取频次优化,提取限额也有变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承租本市市场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从三千元提高为四千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市无房且租房的人群中,经本市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每户可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房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新市民,指的是在办理手续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指的是办理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缴存人。
编辑: | 虞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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