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舆论场持续 "高热" 的山西大同 "订婚强奸案",今天终于迎来二审宣判,男方席某某仍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由于这起案件涉及彩礼、婚约风俗、婚前性行为等关乎、女性保护等一系列社会关注点,因此结果一出瞬间引发热议,法院方面随后做出回应,释理说法,回应关切。
本案引发争议的一大原因,就在于订婚与强奸之间似乎存在"冲突",这恰恰是本案最需要普法的地方:订婚不等于性行为默示同意。
本案被害人,在男方提出相关要求后,明确表示反抗,但男方依然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并有拖拽、反锁等诸多强制行为,这足以构成了强奸罪的关键要素。
其次,本案证据确实、充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并非网上谣传的"只有电话录音"。主要证据包括被告人和受害人的陈述,被害人母亲的证言、110接处警电话录音和行车记录仪中音频资料。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都证实被害人受伤,且在案发现场床单上发现的斑迹也实属铁证。
二审程序中,合议庭对被告方提出的三十余项申请逐一严格审查,还曾因男方有主动到案和悔过等情节,探讨过缓刑。不过,由于男方父母不配合监管、社区矫正机构评估不通过,男方也在庭审时拒不认罪,多重因素下最终未予缓刑。
针对网络热传的女方借婚姻索财不成、反告强奸的谣言,法院进行了驳斥。男方母亲多次擅自把被害人隐私信息发布到网上,侵犯隐私权,法院也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
案件虽告一段落,但留下的启示是长久的。舆论的力量很强大,它促使公众关注社会问题,推动事件解决,但不能左右法律裁决。公正的判决,绝对不应用性别标签来概括,而是构成犯罪者,就应承担责任。
编辑: | 陈含璐 |
责编: | 董亚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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