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显示,当天下午5点44分,一名穿着短裙,背着粉红挎包的女子,进入一家奢侈品店,看起来她是在试背一款红色的小包,可看到店员没留意,就背着红色小包走到鞋子柜台前,把红色小包放在鞋柜之后,借故离开。
10分钟后,女子又回到店里,趁店员不注意,将红色包包装进塑料袋里,为了不让店员起疑心,女子还在店里试了一双鞋,然后以鞋子不合脚为由,借口假意离开。就这样,一个价值近2万元的包,被她偷走了。警方随后展开侦查,将涉嫌盗窃的女子韦某抓获,而这个名牌包包已经被她以200元的价格出售。近日,南宁青秀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产达19800元,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1年。
法官介绍,韦某是宾阳人,今年只有19岁,自己无业,没有收入,但又贪慕虚荣。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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