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是个人或集体权利的代表,自古不可冒用。然而近日,一男子为方便自己开具证明,竟然私刻多枚公章,甚至包括公安派出所的,真可谓胆大妄为。
6月下旬,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洪庙派出所接到奉城镇供电营业站反映称:其部门在办理电表业务时,有几份申请人出具的公安机关盖章的材料存在异常,希望派出所予以核实。
供电营业站工作人员向民警描述:“申请材料中电表安装的户号数字很大,但是这个村应该没有这么多户人家……”
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马上核对了相关材料,发现盖有派出所印章的申请材料,竟然根本不是派出所出具的。
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申请电表业务的材料,系一杨姓男子提供。后民警根据线索,在杨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三枚分别刻有“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洪庙派出所”、“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塘外派出所调取材料专用章”、“上海洪庙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字样的公章。
经讯问,杨某交代了自己多次利用私刻的公章帮助他人办理居民用电申请,并获利3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原来,杨某此前曾是供电企业员工,对电表申请流程比较了解,平时就有人找杨某帮忙申请电表。但后来,杨某发现有些房屋不符合申请标准,按照正规流程无法申请下来,但不想将已拿到手的“辛苦费”还回去,杨某便想出了私刻公章“蒙混过关”的想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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