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杭州,派出所接到一阿姨报警说,因为小区停车的事情,她被另一名女子打了,而且还伤得不轻。
现场民警了解到,双方打架的原因是小区停车,当时这名年轻女子表示,她不是小区的住户,是来找朋友的,她的车先前是停在黑车旁边。之后阿姨家里的车开进小区后,想要停到这辆黑车旁边的停车位上,此时女子刚好要开出来,双方就在这个沟通的过程中,因为谁先开进来,谁先倒出去产生了口角。
女子:“我就和阿姨在吵,他们其中一个男的说一会把她的车砸了。”
报警人:“你现在怎么哭了,刚才那么凶。”
双方此时口角之争变为拳脚相向,这名女子就和报警的阿姨拉扯起来,之后双方都动了手。现场民警看到,报警的阿姨情绪比较激动,头部和大腿部有些皮外伤。
报警人:“我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打过,头是被她用充电宝打的,大腿是她用鞋踢的。”
之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刚开始,被打阿姨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15000块钱,经过调解员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年轻女子最终赔偿阿姨8000块钱,双方都同意放弃验伤,事情算是解决了。
(来源:浙江经济生活频道 《经视新闻》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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