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6日,新浪微博爆出题为《大荔县强拆商住房 老人冰天雪地无家归》的帖文,直指大荔县强拆商住房一事。舆情发生后,大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安排相关单位迅速调查,要求对拆迁过程中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快速严厉合法处理。
2018年1月26日,大荔县国土局、住建局依法对大华路十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刘某、曹某某等三处房屋进行拆除,后被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发到网上。经调查,网上所说“老人冰天雪地无家可归”是不实信息,刘某之前就有两处房产,已于2017年5月份搬入城关街道观音渡二组住宅居住;曹某某也于拆迁项目开始时在县城冯翊路西段购买住房,并于2017年5月份入住。不论网上所说的此次拆迁是否合法,等事情调查清楚后,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大荔县大华路十字片区棚户区改造是为了建设市民体育绿地公园,共涉及征迁任务1010户,目前,已经与973户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并且补偿到位已经全部拆除,现仅剩余37户未达成协议,其主要原因是这些户的补偿要求高于全县的征迁补偿标准,甚至有些漫天要价,提出高于正常标准3至4倍的不合理要求。在拆迁过程中,大荔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要确保拆迁户有房住、不受冻,目前,棚户区改造项目内的96%以上的住户已经搬入新宅,个别没有搬迁的户也有最少一处住宅,关于尚未解决的问题,大荔县会合情合理合法予以妥善解决。
目前,大荔县多个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详细情况等调查后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传谣,不要轻易传播未经核实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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