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友一定得谨慎,上饶的王先生,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名女士,对方拿了一本“房产证”做抵押,向他借款23万。本以为可以赚点利息钱,不料,落入了对方陷阱。
王先生今年40岁,在上饶一企业上班,收入还不错。前段时间,一名女网友在微信上主动添加好友,两人在网络上聊得很愉快,不久,两人还在上饶一家饭店见了面。
王先生说:“见了个面,吃了个饭,都是她抢着付钱,感觉跟别的女的不同。”
女子自称叫小敏,20多岁,东北人。过了段时间,小敏说要投资做生意,想向王先生借点钱。
之后,小敏主动提出拿“房产证”做抵押,月息按1分计算,这让王先生有点心动了。
王先生称:“借了10万打了欠条的,然后她说要进货什么的又问我借了13万,一起现金方面是借了23万。”
可到了约定还款日期后,对方却失约了。
今年夏天王先生赶紧拿着对方抵押的“房产证”,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这笔借款。
王先生:律师一去查,说这是假的“房产证”
王先生这才明白,自己被骗了。那么,这名女网友是谁,王先生这20多万块钱能要得回来吗?
民警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后,很快锁定了嫌疑女子龚某,黑龙江人,嫁到上饶县。
9月3日上午,民警在一家物流公司将龚某抓获。据龚某交代,自己因办电商需要钱,便想到向对她有好感的王先生借款。由于前几次借钱被拒绝,为了博得王先生信任,特意到花260块钱在网上办了一本假“房产证”。
上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杨继光:因为她之前托别人办了一本假的户口本,她在这块可能就熟能生巧了吧。
办好假房产证后,龚某还特意租了房屋,并带王先生现场核实。
不知是陷阱的王先生,以为是真的房产证,便放心将23万块钱借给龚某。由于这笔钱被龚某做电商亏了,到了还款日期后,便玩起了失联。民警提醒,网络交友,涉及借钱千万要擦眼睛,并保存好对方相关信息,以便警方破案。
目前,嫌疑人龚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其家属已与王先生达成还款协议。
(来源:江西公共频道 编辑:范饱饱)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