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上海市将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95元,增加85元。相应的,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救助标准等,将提高至每人每月2075元。
编辑: | 虞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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