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披露个人薪酬给前同事,遭到公司单方面解聘,这事你怎么看?
近日,就有劳动者亲身遭遇了此事,为此,他还起诉到了法院。
那么,劳动者披露自身薪酬,真的算违纪吗?
殷某入职时与公司签署了《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员工不得泄露公司不公开的财务状况、财务资料和薪酬制度等。此外,殷某签字签收的《员工手册》载明,员工违反保密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由于殷某向已离职同事提供自己的工资流水,公司要求与他解除劳动合同。殷某不服公司处理,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上海长宁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宇琦指出,殷某将本人工资流水提供给案外人用以诉讼,是对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并且根据法院查明的公司对于违反保密记录的相关规定,公司要求员工不得提供的是公司相关的财务制度,以及整个薪酬制度,而个人的薪资内容并不等同于公司的整体薪酬制度。
法院最终认定,这家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殷某支付赔偿金。
这一案例是长宁区人民法院在劳动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发布的“涉违纪解除类劳动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近年来,管理制度失范、执行不严格导致违法解除行为频发,法官指出,用人单位应合理使用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
上海长宁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宇琦表示:“用工单位对于劳动者的管理,不能任意地扩大或限制劳动者的行为,他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的制定,要有一个合理性的管制范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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