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行为的通知,医疗机构在开展核酸检测时,应按照全市统一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和价格标准收费,不得收取“加急费”“上门费”等另外费用。医疗机构应当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主动公开标示服务收费标准等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保障群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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