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坟爷”贷款诈骗案有新进展。举报人林键国得到汕尾市公安局最新通知:7月12日晚上6时左右,广东“坟爷”林耀昌的同伙林汉招,在陆丰市霞湖路段高速口被警方抓捕归案。
汕尾市公安局在回复举报人林键国的信访函件中说,林汉招因涉嫌骗取贷款罪已被该局刑事拘留,“其他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情况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林汉招是广东“坟爷”林耀昌的叔叔,是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林耀昌非法经营的“安福公益性墓园”的会计。
看看新闻Knews此前多次报道,自2009年起,时任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的林耀昌被林键国实名举报,他曾在未取得用地许可的情况下,大量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88.13亩林地伐林开山,毁坏农用地,先后违建5164个墓穴,并为脱罪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行贿现金20万元。
2016年11月1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林耀昌尚在服刑期间,被林键国举报涉嫌贷款诈骗。2018年,陆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林耀昌提起公诉。
2019年5月9日,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一案在汕尾中院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期间,林耀昌以卡绿达公司、华诚酒店的名义,单独或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编造虚假的财务报表,虚高抵押物的价值进行抵押等方法,先后向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陆丰市农村商业银行,简称“陆丰农商行”)贷款共计6030万元。至案发时止,尚有贷款本金5973万元不能归还。
陆丰农商行
2019年10月22日,汕尾中院作出一审宣判: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林耀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5973万元,返还陆丰农信社。林耀昌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尚未终审判决。
在此案中,林耀昌被指控伙同林汉招以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诈骗陆丰农信社贷款两笔,共计2780万元。其中一笔780万元贷款,发生在林耀昌2013年被刑事追逃期间,他伙同林汉招通过长城投资公司,以虚假评估抵押物价值诈骗取得,而用于抵押的四块土地中的两块,早在该笔贷款发生之前已被厦深铁路征收并建成使用。
2018年4月20日,林汉招涉嫌骗取贷款罪、刘昭群等人涉嫌违法放贷罪、广东佳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线索,经陆河县人民检察院移交汕尾市公安局处理。
在“坟爷”林耀昌落网四年时间里,作为犯罪同伙的林汉招,一直逍遥法外,出入高调,直到2020年1月经汕尾市检察院立案监督,他才被网上追逃,在7月12日晚被陆丰警方抓捕,移交给汕尾市公安局。
而在另一方面,围绕林耀昌2000万农信社股金是否为犯罪资金、是否被查封、冻结的拉锯战仍在继续。举报人林键国四处奔走,举报控告,讨要说法。
证据显示,林耀昌利用陆丰长城投资公司、华诚酒店诈骗陆丰农信社2800万元贷款后,通过与陆丰河西凯发水泥厂、陆丰东海宏裕建筑材料商行订立虚假合同的方式,将诈骗资金转至这两个公司,再以转账或支票提现的方式,将其返还长城公司,以及转移至林耀昌控制的陆丰诚易担保公司。2011年11月28日,长城公司又将1800万元诈骗资金转至卡绿达公司,同日由卡绿达公司用这笔资金,连同林耀昌从诚易担保取现的200万元,入股陆丰农信社购买1000万股。
该股权在陆丰农信社改制成陆丰农商行过程中被转让,2000万转让款被检察机关依法认定为林耀昌的犯罪所得收益资金,本应该被查封、冻结。
然而,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侦办林耀昌案件时“存在不查封、扣押、冻结林耀昌及相关骗取贷款的陆丰市卡绿达公司名下的资产的不正常现象”,于2018年4月20日向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出《陆河检公刑调卷(2018)1号函》,给出查扣、冻结建议。
2018年5月6日,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回复陆河县人民检察院称,林耀昌在陆丰市农信社贷款时所抵押的土地价值足以抵债,“林耀昌名下虽查到有2000万股金,但若土地价值不足时,也可随时查扣”。
这笔2000万元股金,后被两次转移还贷。
林耀昌案在汕尾市中院一审期间的2018年11月7日,陆丰农商行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就擅自将该股金转为还贷。随后该行为遭到举报,看看新闻Knews亦对此予以报道,引起广东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省银监局、省信用联社及陆丰市政府改制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由省农信社改制办、省联社纪委及陆丰市政府改制领导小组调查处理。2019年1月9日,陆丰农信社依法撤销该笔还款纪录,恢复原状。
然而,在林耀昌上诉广东高院二审期间,2019年12月31日,陆丰农商行在未经法院同意下,再次擅自处置这笔2000万元股金,用于抵偿林耀昌诈骗该行的贷款。经看看新闻Knews再次报道后,陆丰农商行发函声称,“目前未有任何生效裁判文书或有权机关将2000万股金转让款,认定为林耀昌贷款诈骗案的犯罪所得或涉案资金,陆丰农商行至今未收到任何有权机关关于冻结或返还该笔股金转让款的通知或有关文件,陆丰农商行接受该笔转让款用于清偿贷款,是按照转让双方及内部规定处理,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帮助林耀昌减轻罪责的情形。”
汕尾市公安局给林键国的《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汕尾市公安局7月22日答复举报人林键国表示:经查,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办理该案件;无发现证据证明林耀昌该2000万陆丰联社股金属于犯罪所得收益。
林键国不服该答复意见,于8月6日向广东省公安厅提出复查请求。该厅已受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邓全伦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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