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号凌晨3点左右,海口港派出所接到警情,说是在海口秀英区丽晶路与杜鹃路交汇路口往北方向50米处的海边,有一名女子跳海轻生,人已经进入到海里,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赶到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女子正在距离岸边四米左右的海面上下浮沉,民警仔细观察发现,女子还在缓慢的向海里移动。
现场民警:“哎!同志,有什么委屈要跟我们警察说啊,把他救回来吧,有什么跟我们派出所民警讲。不要做傻事啊。”
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海口港码头派出所民警颜章银:“那名女子不听我们劝阻,还一味地往海里面深处走,水域那里有一些暗流,如果这名女子一旦卷入暗流的话,不是专业的救护人员的话,是非常难救援的。”
在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后,民警准备展开营救,同时拨打119和120请求支援。而正在此时,现场的一名男子向民警表示,自己水性好,要下海参与救援。
现场民警:“拉她手起来,拉她手起来,一起帮忙下。”
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海口港码头派出所民警颜章银:“我们警察下水,已经是把救生圈抛到女子附近了,水性好的那名群众已经游到那名女子的附近,把那女子拽回到救生圈那里,旁边还有群众嘛,我们就齐心协力把女子拉回岸边,拉回岸边之后,我们就一起把她抱到岸上,然后就做一个情绪安抚嘛。”
最后,在民警、辅警及在场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凌晨3点14分跳海轻生女子被救上了岸。经了解,这名女子姓苏,之所以轻生是因为和其丈夫有感情纠纷,而正当民警准备通过电话联系其丈夫时,一名男子走上前来,并表示自己就是苏女士的丈夫。而这名男子也正是刚刚主动要求下海救援的男子。
现场民警:“你这么年轻(如果你出事),你想下你父母多伤心啊,你才多少岁啊,你说你有小孩了,你想一下你小孩。”
在确定女子无生命危险,无轻生可能性后,派出所民警就陪同其家属将女子安全送回家中,并叮嘱家人要好好照看女子。
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海口港码头派出所民警颜章银:“要重视生命有什么事情可以运用一些比较合理的途径来解决,不要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命只有一次,没了就没了,要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素材来源:海南台 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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