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虹口区东余杭路211弄的春阳里,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属上海老式石库门里弄住宅,被列为上海首个保留保护建筑内部,整体改造试点项目,既要保护特色旧里风貌,又做到居民户内厨卫独用。由此,春阳里成为上海全市第一个完成里弄房屋内部整体改造的项目。
颜先生家也是此次春阳里旧改的获益人。此前,颜先生和兄弟两家以及他们的老母亲共同居住在春阳里。家里所有人都响应号召,搬出了老宅,就等着老房焕然一新后,重新搬回来居住。可没想到,等房子改建完,他们想办理入户手续时,却被告知,钥匙不能交给他们。
原来,去年8月春阳里改造完成,但是颜家身为承租人的老母亲一直在医院救治,当时颜家兄弟并没有急于入住,而是选择先照顾母亲,同时让母亲在病床上写下了一份委托书。
2020年10月,母亲因病去世,当一切尘埃落定,颜先生和弟弟终于有精力操办搬家事宜的时候,却被告知由于委托人老母亲已经去世,之前的委托书便成为了一张废纸。根据政策,入户手续、领取新家钥匙只能由承租人办理。因此颜先生兄弟两不能领取新家钥匙。
房屋出租方——北外滩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颜先生,他们想要住回原先在春阳里的家,就必须重新指定一名承租人。而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经在这套房屋有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承租人。
不过,颜先生告诉特勤员,老宅内一共有14个户口。颜家一共有兄弟姐妹5人,除了颜家兄弟两家人的户口之外,其余三个妹妹和部分家人的户口也在这里。而对于承租人一事,颜家五兄妹分成了两派,颜先生兄弟2人和排行老三的妹妹,都觉得母亲死后,房子仍应由两兄弟居住,而老二和老五这对姐妹则表示也要住到改建好的房子里,如果两兄弟不答应,她们便不同意指定老大颜先生作为承租人。
那么,两姐妹是否有权要求入住老宅呢?后援律师表示,由于承租房性质不同于产权房,户口在册人员是否具有居住权需要法院来认定。然而,打居住权官司费时费力,颜先生他们坦言,现在他们就已经拖不起了,只想快点搬回改建好的家。
颜先生一方了解到,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如果协商不一致的,房屋的出租方也就是物业公司,是应当按照一定顺序指定承租人的。于是,他们向北外滩集团提交了一份指定承租人的申请。对此,物业公司表示,要指定承租人,就必须了解户口在册人员,在他处的住房情况,流程复杂,难度不小。
那么,颜先生家的情况,还有没有尽快解决的可能呢?虹房集团经过研究以后,建议可以分两步走。首先,他们将安排街道、居委,一起做颜家两姐妹的工作,先在入户问题上让所有人达成统一意见,让颜先生和弟弟两家能先搬入老宅居住。然后,再由物业公司根据所掌握的材料指定承租人。如果有其他户籍在册人员不满,可向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承租人。
敬请收看今晚7:15 新闻综合频道《法治特勤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南一 实习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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