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第134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
腾讯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财付通近日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处罚3万元,原因是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这是两大支付巨头首次因违反监管规定吃到罚单。支付宝或涉及到个别账户未落实实名认证,被律师举报。不过该说法并未得到支付宝方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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