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凌晨,南京市广州路,一辆蓝色玛莎拉蒂被南京交警五大队的民警拦停。车内是一名年轻女子,喝的醉醺醺的。
交警询问她是否开车前喝了酒,她称自己只喝了一瓶果啤。
经吹气检测,女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4mg/100ml,已严重超出醉驾标准!
女子表示,当天是闺蜜的生日,大家一起去酒吧庆祝,在此期间喝了酒。
随后,她心存侥幸认为没有喝醉,便自告奋勇送闺蜜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
目前女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将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这名醉驾的女子,对酒驾处罚一点也不了解,更重要的是,她对酒后驾驶会有多大的危害,也完全没有概念。
划重点
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车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车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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