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县的黄先生发现自己的征信出了问题,经过查询,原来是在多年前他莫名成为了一个借款人的担保人,而那个借款人欠了银行10万块没还。
黄先生发现自己的征信出了问题,经过查询发现,自己是因为一份《保证合同》出的事。不久前,在南昌县人民法院,他拿到了这份《保证合同》。这份2006年签订的《保证合同》显示,黄先生是作为合同的甲方,“三江信用社”作为乙方,合同有这样的条款:黄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主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等。黄先生说,主合同他手上没有,但他提供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显示,一个叫做吴兰如的人承诺说,他在黄先生不知情情况下,利用黄先生身份证复印件和“三江信用社”签订了《短期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短期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而吴兰如就是借款合同里的借款人,他借的款一直没还。
南昌县三江镇村民黄先生表示,贷了10万,利息是14万,加本金一起算24万。有一天这个人到工地上找我说,拿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给我去办一个电工(证)因为我们在他手下做事学徒,对他比较信任,我就拿身份证复印了一张复印件给他,最近几年才知道他拿我这张身份证2006年,去做了担保人。
《保证合同》显示有黄先生的签字和身份证号码,但黄先生质疑他并没有到现场,签字属于伪造,合同上还有一个明显的错误,黄先生的身份证号码有误。经过查询后发现,这个身份证号码是借款人吴兰如的号码。
南昌县三江镇村民黄先生称,身份证号码也写错了,写成了借款人的,他这方面没有核实到位,我找过银行说过,银行要我找到借款人叫他还钱,希望银行纠正他们的过错,换我一个清白。
黄先生说,《保证合同》是10多年前签订,当时并没有登记黄先生电话号码,“三江信用社”也一直没有上门催收,导致十多年后黄先生发现自己的征信报告出了问题,一查询才知道这个情况。黄先生当着记者面,拨通了借款人吴某的电话。吴某表示,现在不谈比较忙。
合同上的“三江信用社”现在的全称叫做“赣昌农商银行三江支行”,记者和黄先生找到支行负责人了解情况。
赣昌农商银行三江支行行长游永峰介绍,他做这个担保时候,他在不在现场,那个我也不知道 我也不在现场,那谁放的款应该知道,贷款人员是银行的应该查得到,都退休了。
对于《保证合同》上黄先生身份证号码都写错了的情况,支行负责人也说搞不清楚,黄先生说,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还自费3000元左右做了一份笔迹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保证合同》上的黄先生的签字不是黄先生本人所写,但这份鉴定报告,支行负责人表示不认可。
赣昌农商银行三江支行行长游永峰称,十年前签的字,和现在签的字(比较) 目测不一样,我说句实在的,我没有法律证据不是他签的,只是我目测这个字不是他签的。
这位支行负责人最后表示,他们会向警方报案,争取尽快把黄先生的事情处理掉。
黄先称,如果有关部门调查出结果,自己并不是真实的保证人,他会追究相关人员和放贷部门的法律责任。
(素材来源:江西都市频道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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