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陕西省渭南市一名男子竟然因为朋友的酒后怂恿,对一名偶遇妇女实施了强奸。
当天下午2点左右,合阳县男子聂某某、张某某、刘某某三人酒后来到澄城县赵庄镇某河道里抓鱼,在游玩期间,刘某某因不胜酒力睡着了,张某某发现了在河道边洗凉席的女子李某某,随即对聂某某进行言语挑衅,怂恿其对女子实施强奸。
于是,聂某某听从张某某的话,仗着酒劲对受害人李某某采取暴力手段,并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之后聂某某、张某某、刘某某三人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澄城县公安局赵庄派出所民警张波涛表示:“接到报警后,我所民警第一时间出警到达现场,经向受害人了解情况,受害人描述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特征及逃跑路线,后经公安民警努力,在三小时之内将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在家中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聂某某、张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素材来源:陕西新闻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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