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警在新疆乌市东风路发现了一辆无号牌涉嫌冒充警车的车辆。
民警随即对车辆进行盘查,发现车辆副驾驶的工具箱内有一个2018年检验合格标志,根据上面的车号和车辆比对,发现这个车是一个报废车,2016年就达到报废。
这位司机为什么要拿报废车冒用警车?人家的理由竟然是开警车换轮胎方便,这逻辑让民警无言以对 ,但处罚是逃不过的。
最终,民警给驾驶员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记12分,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处于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扣驾驶证,之后将此人移交天山区东门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来源:新疆经济 编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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