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柳州市交警部门相关规定,柳州市区是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的,但是有些人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12月7日中午11点多钟,柳州市民侯女士开着一辆无证的电动三轮车在经过鹧鸪江路口时,被交警逮了个正着。由于侯女士没有驾驶证,车也没有牌,当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五条的第一款规定,交警决定暂扣她的车。
可就在交警准备暂扣车时,令人惊讶的一幕发生了。侯女士当即从三轮车的后面拿出一个酒瓶,见她要动手打人,交警立即制止了她。可交警刚转身, 她便再次拿起酒瓶,敲了交警的头。
这一敲,交警的头上立马起了个大包,随后,侯女士被执勤的交警送到了长塘派出所。在长塘派出所里,面对记者的镜头,侯女士还不依不饶地说,自己平时不看报纸,不知道自己这样上路是违法的。
不管是装懂还是真不懂,反正目前不仅侯女士的车拿不回来,而且她还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这起案件做进一步调查。
(视频来源:广西新闻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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