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名从外地来的小伙子,在南昌市二七路的酒店里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小伙子说,自己被人给骗了。
民警了解到小伙吴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一名卖淫的女孩,谈妥了700元的价格后,约女孩到酒店见面,并通过微信当面转账后,就借口离开了房间再也没有回来。
在吴某的手机里,除了两名女性联系人的微信号,还有一些十分露骨的聊天信息。吴某认为并没有发生实质的性行为,所以不用负法律责任。
可是,事实却不如吴某所想。 在法律上,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谈 好价钱进行付款,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之外的原因,未发生性关系,可按照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目前,警方正在对涉案女子进行追查,吴先生也因涉嫌嫖娼,等待警方的进一步处理。
(视频来源:江西公共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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