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人民币买卖及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各类纪念章、纪念券、纪念金等,不是法定货币,不得称之为人民币、纪念币,不得使用货币单位;人民币买卖不得炒作错版币等概念;不得借助稀缺性或特殊题材哄抬、串通操纵价格;不得买卖与境外货币规格、图案、色彩等相近的仿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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