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22时40分许,普陀公安民警在金沙江路进真北路设卡临检时,发现一辆载有两人的小轿车在距离卡点不远处突然靠边停车。接着,一男子从副驾驶一侧开门下车。这一奇怪的现象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上前盘查。看到民警前来询问,满身酒气的男子卢某当即表示是自己酒后开的车。
与此同时,坐在车辆副驾驶位上,同样满身酒气的同车女子顾某也指认是卢某开的车。随即,民警将男子卢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不过,在完成抽血的同时,卢某又声称自己当时并没有驾驶车辆。
当民警带着卢某回到事发现场进一步取证时,同车女子顾某正按照卢某的短信提示大口喝水。
现场呼气测试显示,顾某体内的酒精含量竟然比卢某还高,也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车上的两人都可能处于醉酒状态,遇民警临检,男子又“挺身而出”,民警将两人带至派出所分别进行讯问。此时,卢某还不忘与顾某沟通几句。
原来,当晚卢某与女友顾某相约至金沙江路某KTV唱歌,其间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准备回家时,顾某表示自己酒量好,开车没问题,可以替卢某开车。而卢某则为了贪图方便,在明知顾某喝酒的情况下,仍将车交给她驾驶。在看到民警临检后,卢某为给女友顶罪便主动下车“承认”自己酒后开车,而顾某为了逃避处罚,则在车内从驾驶位移到了副驾驶位上。
犯罪嫌疑人顾某说,“我白酒可以喝两斤,所以我觉得好像这点酒对我不算什么,他说他直接要回去了,我估计他应该是喝得不行了吧,没想那么多,(代驾)也不是说不想叫,就差一念之间吧。”
经司法鉴定,卢某和顾某皆属于醉酒驾驶。卢某虽然没有驾驶车辆,但在明知驾驶员顾某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仍将车辆提供给驾驶员使用的行为同样涉嫌违法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顾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素材来源:普陀台 记者:薛松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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