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到2009年初,一个“有为青年”在上海相继成立了九家公司。以“股权操作”为名,吸收了733个人的1.78亿元人民币。直至公安机关将这个“有为青年”黄某捉拿归案,733名被害人中的很多老头、老太还沉浸在他精心编织的幻象里。
原来,黄某就是采取集资诈骗和非法经营的手段,从向社会公众骗取钱财。
2010年10月13日,黄某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随着法槌的敲落,黄某等三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黄某募集到的1.78亿资金还散落在全国各地,这是733名被害人的损失。为了帮被害人挽回损失,此后的六年间,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开启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执行之旅。他们北上鞍山,南下海南,西到岳阳,跋山涉水、四处奔波,六年时间横跨大半个中国,连执行法官都更换了好几任,却始终锲而不舍。
到2016年9月份,一中院执行局经过几任执行长的接力追讨,终于收回了六千余万元赃款。在对被害人投资金额进行了海量的统计和核查之后,按照将近四成的受偿比例,返还给了被害人。
据预计,如果黄某投资在岳阳的一幢大楼能够成功拍卖的话,投资人的受偿率将达到百分之八十。
(实习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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