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层有刚需,低层不想装。有人欢喜有人愁,付了几十万,“电梯房”3年不见踪影?
杨浦区一个小区的居民因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产生了矛盾,甚至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被告的,是楼栋里一楼、二楼两户人家,在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上,原告表示,整幢楼21户中只有3户没有签字,但是,被告却说,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多达7户,这是怎么回事?
坐在被告席上两位业主,提出动议表决程序有瑕疵,部分业主并不知道签字确认的是什么就是同意了,要求重新表决。
其实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对于是否加装电梯的表决,是合法的。
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陈娟娟表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对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是有具体的规定的,需要小区业主人数占2/3以上,面积占2/3以上的业主参加表决。那么对于表决的通过,这个加装电梯属于它的第七项改建建筑物,那么是需要3/4的业主人数参加,建筑面积也占3/4的业主表决通过才可以。”
经过投票,全楼21户业主中有18户赞同,加装电梯的人数已经达到合法比例。即使低层业主反对,加装电梯事宜仍按照流程推进了。
业主代表按流程向相关部门上报审批,有关部门对加装电梯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了公示。眼看就能住上“电梯房”, 但实际情况却没有他们想的那么顺利。
影响电梯施工进度的,是1楼、2楼的业主,当初在投票时,这2家就不同意修建电梯的方案,他们认为加装电梯不是人人都需要的,有违公平原则,他们有权利表达反对。
原告则深受没有电梯的困扰,全楼65岁以上老年居民占2/3,他们“下楼难、爬楼累”,成了“悬空老人”,迫切地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高层有刚需,低层不想装。加装电梯总共需要72万,相关部门补贴一部分,剩下的3楼以上按比例分摊剩下的42万。虽然装电梯不需要1楼、2楼承担费用,但低层的未来房价可就难说了。
为了保证加装电梯的顺利进行,楼栋3楼至7楼的业主联名起诉底层2名业主,要求其停止阻挠加装电梯工程。楼上楼下因需求和利益不尽相同引发矛盾,加装电梯从一件好事变成了一件“难事”。
位于殷行路上的这个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由近百幢5至7层不等的小高层组成,建造时都未配置电梯,给一些住在高层的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住在4楼的老吴就是其中之一,他们这栋楼一梯三户,老吴说他和老伴都年近古稀,家里老的老,小的小,没有电梯出入实在不方便,楼上几户人家和他们家情况类似。
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依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正式开庭那天,法院把庭审现场搬进了社区。
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法官建议是否能先搁置争议,做好结构安全评估后再说。
最终,法院一审支持了原告要求排除妨害的的诉讼请求。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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