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上海近日发布出台《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是在大量调研目前居民小区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的实际情况基础上编制而成。并充分考虑了居民诉求、市场需求、架空层停车、既有住宅小区改造等热点、难点问题。
在解决居民诉求方面,针对居民集中反映的在地下非机动车库停取电动自行车时,因车身重、坡道狭窄而导致的转弯和爬坡困难的问题,标准中增加了坡道的宽度,改变了传统的坡道设置方式,加强了坡道防滑、排水等方面的规定。在利用既有住宅小区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方面,标准中规定相关场所不应设置在与内天井连通的架空层内;当设置在与内天井不连通的架空层内时,应采用防火隔墙和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此外,在既有住宅小区新增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确有困难的情况,标准中规定可在小区楼栋的山墙、巷尾等适当位置分散布置充电点和停放场所。
编辑: | 黄婷婷 |
责编: | 胡圣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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