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培训公司为扩大知名度,找到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帮忙建设大量网站,想要在百度搜索排名中占据优势地位。结果不仅没有实现“霸屏”,网站还被黑了,两家公司对合同的实现效果产生争议,闹上法庭。
庭上,培训公司代表表示:“我们就一个要求,百度搜的时候,我希望首页都能够出现或者首页至少有一两个是我的网站。”
该培训公司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总价14万余元的服务合同,约定由对方建设运营24个网站,实现百度搜索关键词“霸屏”。
网络科技公司随后完成了21个网站的建设,然而交付时却发现部分网站因涉嫌内容抄袭被百度下架。
培训公司认为网站建设效果没能达到预期,搜索页“霸屏”的效果也没能实现,支付了3.6万元后,便提出终止合同。网络科技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尾款和违约金等,获得了一审法院支持。
培训公司上诉后,上海一中院通知百度技术人员到庭说明情况。
百度工程师介绍了相关算法:“我们会判断这个搜索词和这些网页之间,它的相关性会有一个打分,包括网站本身的质量、时效性。通过这些方法,组成一个更综合性的算法,最终给出一个排序的分数来。”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在没有任何其他真实的服务质量作为支撑的前提下,仅靠技术手段,获得靠前甚至霸屏的搜索排名效果,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兴表示:“这种方式实质上是对广大的网络用户投放密集的信息,遮蔽了我们普通的网络用户去多样性地知情和选择的权利。”
近日,一中院二审改判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公诉良俗,属无效。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瑶婷 见习记者: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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