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自己大学一毕业就入职某电商公司从事采销专员岗位,8个月后离职,被竞业限制9个月,并被要求赔偿28万余元。
这名网友表示自己在离职时被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之后,每月得到了2400元补偿金,共计领取了6个月、1.4万元。去年10月,他收到老东家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求其赔偿竞业限制违约金、补偿金等费用。仲裁裁决支持了前单位全部赔偿金额的申请。
网友不服仲裁,起诉到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如今,“竞业限制”一词频繁出现在大众视野,事实上,不少企业会通过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方式,避免员工离职后加入同类型竞争企业,从而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不过,竞业限制究竟面向哪些岗位?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会受到竞业限制的约束呢?
专注于《劳动法》领域的木利丽律师表示,原则上来讲只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才会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对象是有限制的,是不得泛化的,不能要求所有员工都签署竞业限制,而要不要履行或遵守、或跟公司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前提是你是否负有保密义务。
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后,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任职企业同类的、相竞争的业务活动,若违反协议约定,则需要赔付违约金。基于竞业限制会对员工的再就业和择业产生一定的限制,企业需要在竞业期内给予员工一定的对价和补偿。
木利丽律师说,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后,原任职企业要向离职员工每个月、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给员工,如果公司超过3个月没有给钱,员工可以直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此外,竞业限制协议限定的地域、范围、期限、违约金的数额等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劳动者即使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也并非完全按照协议约定来赔偿违约金,发生争议后,仲裁和法院会根据违约期限、竞业限制补偿金金额、对上家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害、劳动者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合理性调整,尽量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木利丽律师提示,我们可以选择不签竞业限制协议,但一旦签订了协议,原则上就是有效的,一旦违约就要承担后果。如果确实被上家公司追偿的时候,也不要太惊慌,可以再静下心来思考一下:一方面,你入职的这家单位,或者你从事的业务,跟上家单位到底存不存在竞争;另一方面,上家单位到底能不能够证明,你确实在工作期间涉密了,如果这两个前提不成立,违约也就不成立。
编辑: | 董冰茜 |
责编: | 沈雪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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