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明明没有办理正规的接通燃气管道手续,可市场里的商铺却在长期使用燃气,经营者们还每月缴费,这是怎么回事呢?
居某从事燃气工程建设多年,2018年至2020年,他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向燃气公司申请的情况下,擅自为普陀、宝山多个农贸市场私接燃气管网并通入商铺,再安装上自己买来的燃气表。
普陀法院刑庭法官谭佳怡介绍:“居某所在的公司,尽管曾经具有燃气工程的安全许可证,但是他没有走正规的流程,而是在他的公司资质到期以后,仍然继续私接私装。”
工程竣工后,均未经燃气公司验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此期间,居某还每月私自抄表,向商户收取燃气费。
2022年8月,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发现问题后,居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居某在实施盗窃燃气的过程中,采用打孔、拆卸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燃气设备,极易造成燃气泄漏事故,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普陀检察院检察官卢裕辉表示:“相关的管道的铺设,都是接邻了小区及幼儿园等场所,极易造成爆破的后果。”
经查,私接的燃气管道上违规安装了53只燃气计量装置,“偷用”的燃气损失金额达136万余元。
近日,普陀法院一审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居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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