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数十家餐饮企业因店招、菜谱、菜碟含有“青花椒”的字样,被告上了法庭。起诉方旗下青花椒砂锅鱼品牌官网上警告“一些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被起诉的商家则很迷惑,青花椒是一种常见的调味品,它为什么能注册为商标。目前被起诉的多家餐饮业主,也开始了联合反诉讼。业内人士对此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此举恶意抢注公共社会资源,也有人觉得既然通过了申请,那维护自身的商标权就合法合理。
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 刘峰认为,在此类商标纠纷案件中,法院在审理过程当中,应充分考量被诉方是否存在得知商标被注册之后来模仿等情形。在这起"青花椒"商标纠纷案件中,被诉方可能经营了多年,甚至祖祖祖辈辈都这么使用"青花椒"名称,这种情况下,法院审理时就应充分考虑被诉方是否有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主观故意等情形。
尽管这起案件本身还存在很多争议,但在刘峰看来,此类案件也有其现实意义,作为一家企业,可以进行知识产权的扩张性战略,但也要兼顾社会的公平利益,商标专用权人行使权利有其合法边界,不能针对他人正当使用行为提出权利主张,更不能滥用其权利。法律是最后的底线,随着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解越来越深入,法院的裁决能力越来越强,这类案件裁决最终会向一个比较合理的公平的方向去发展。
(编辑:陈昱卉 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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