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今天出版的《人民日报》重新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17年前所作的《<福州古厝>序》。在这篇序言中,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以深邃的思考,生动的笔触,深刻揭示了戚公祠、马尾昭忠祠、林文忠祠、开元寺等古建筑的丰富文化内涵,指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发展经济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名城,同样也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人文环境保护等的关系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夫源远者流长,根深者枝茂。”华夏文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那些散布在全国各地、城市乡村的古代建筑、历史文物,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凝结着古人的智慧与情感,承载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生生不息、庚续不绝的厚重基因。它们是历史的见证、文明的标志,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也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
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要有义不容辞的自觉。文化遗产为我们今天弘扬华夏文明、繁荣中华文化提供丰厚滋养。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我们要增强自觉自信,擦亮文化瑰宝,切实保护好老祖宗的宝贵遗产,让它们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
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要有责无旁贷的担当。千百年来,文化遗产历经岁月更迭,穿越烽火硝烟流传至今,本身就是一代代中华儿女珍视、守护、传承的结果,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使命。今天的我们,要有这样的自觉与担当,传承文化根脉,共筑民族未来,把珍贵遗产完整地留给子孙后代。
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古建筑、古文物、历史遗迹,特点之一是不能再造,毁掉一个少一个。由于历史等原因,一些文物古迹年久失修、损毁严重;有的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甚至面临被蚕蚀、侵占、毁掉的威胁。因此,在文化遗产保护上,我们既要有共识,更要有行动;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更要有行之有效的举措;既要在发展中处理好古和今的关系,更要在保护的同时做好修复、利用,让“老古董”焕发新活力。
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读习近平总书记17年前的这篇序言,认真领会他对承载中华历史文化的古建筑的尊崇之情和对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殷切之心,以及对于如何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发展与人文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对于我们今天更好地传承文明、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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