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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7年都拆不掉的“屋顶花园”
最近,家住杨浦区控江路 华升新苑小区的居民反映 早在2007年,他们发现 共用屋顶上被隔壁楼一户业主占用 铺设了木地板,还搭建了阳光房 17年来,居民多次向城管反映 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通过航拍可以看到,华升新苑小区的48号楼,比47号楼高一层。 早在2007年,居民就发现这幢楼的楼顶平台 搭建了阳光房、木地板,葡萄架,还摆放了花盆等重物,实际使用人是隔壁48号楼顶楼一位业主。 由于阳光房搭建的位置是在47号楼02室的楼顶,导致02室这一列的居民们无法修漏水,还有居民家的阳台门也疑似因房屋沉降,只能开一半。 47号楼02室一列的居民向坊记展示了家里的情况。 发现问题后,有多位47号业主向城管部门进行投诉,还决定起诉48号楼涉嫌违建的业主。 之后,城管对葡萄架等违建进行了拆除,而阳光房等是否属于违建,还有待确认,所以暂未处理。 城管解释称,2021年,城管部门进行了改革,机构下沉,就没有再推进此事。 直到今年,城管才重启调查 2007年反映的问题 过17年后,还要重新调取图纸 这让华升新苑小区 47号楼的业主无法理解 对此,居民自行申请了信息公开,获取了原始规划图,还计划联合起诉48号楼的这位业主,没想到房子在2021年进行了交易。 据47号楼业主反映,2021年,48号楼这套房屋易主后,屋顶的搭建面积扩大了,相关牵涉到的承重、逃生通道问题令他们更为担心了。 坊记联系到如今48号楼顶楼的这户业主,她表示,阳光房是与上家交易时就有的,2021年,她购买此套房屋时,屋顶平台虽然不在她的产证面积上,但是购房合同中,上家和其有附加约定。而上家在开发商手里买下这套房屋时,也有相关约定。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调取的原始图纸上没有这处阳光房,那无论合同如何约定都是无效条款。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邹华认为,阳光房的部分如果说在原始规划图纸里面原来是没有的,那这就是一个违法搭建,违法搭建再怎么样写进图纸(合同)里面都是无效的。 城管部门表示,若确认阳光房属于违建,将要求业主限期整改。 钱俊控江路街道综合执法队 教导员: 正在核实当中,肯定以规划部门房地部门发出来的东西为准,不是以开发商为准;等到相关房地部门确认回函,我们跟当事人约谈以后发“限拆决定书”。 如果您也有急难愁盼 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 《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 ↓↓↓ 两种途径帮你呼叫 同心服务坊记团 ①长按识别或扫描 海报↓左上角二维码 即可下载看看新闻APP 进入报料专区 ②长按识别或扫描 海报↓下方二维码 《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 求助、咨询、意见、建议 同样一键直达
编辑: | 金莹莹 |
摄像: | 陈玮 |
责编: | 金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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