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引发广泛讨论,中国妇女报连发三篇评论文章。
一评:山西“订婚强奸案”判决是对“订婚就有性权利”“彩礼捆绑权利”等错误观念的法治纠偏,它从婚约风俗、性别平等、价值观念等多个角度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评:案件已经定分止争,别再让二次伤害发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评:保障妇女权益的司法意志坚定不移。针对该案判决,存在不同声音但舆论不会导致法律“失焦”,更不会削弱司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坚定意志,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动摇这个意志是不可能的。保障妇女权益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更需要全社会形成尊重和关爱妇女的风尚,要摒弃陈旧落后观念,尊重女性的独立人格和自主权利。
编辑: | 余寒静 |
责编: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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