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与上海海警局签订了《上海市公安局与上海海警局执法协作配合办法》。上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臻,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东,市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吕耀东,市局刑侦总队,市局技侦总队,市局法制总队,市局监管总队,市局网安总队,港航公安局,市局反恐总队等市局重要部门主要领导以及上海海警局驻地的浦东、宝山、金山、奉贤、崇明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上海海警局党委书记、政委梁胜利,党委委员、副局长孔海峰率局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此次签订的《办法》,涵盖内容广,涉及部门多,指导意义重大,可操作性强。从职责分工机制、案件管辖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作机制、执法保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及其他等合作机制,共计二十八个方面,加强了上海海警局与上海市公安局之间业务联系和工作对接,强化了海陆联动执法。
《办法》的签订,深入推动上海海警局海上执法工作开展,强化海警执法工作相应保障,深化上海海陆执法力量协作配合。下一步,上海海警局将锲而不舍,持续严厉打击海上违法行为,通过与市局的协作机制,以更加前沿的警务技术、更加有力的执法保障和更加紧密的协作配合面对未来的挑战。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俊杰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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