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臭名昭著的女房东张淑晶,去年十月因伪造文书案入狱服刑,又因坑骗房客上月再判刑5年半确定,但官司还没结束。张淑晶要求房客签约时留下亲友资料当连带保证人,若事后出现租约争议,就以莫须有的罪名一并提告,受害人数高达78人,岛内法院依诬告等罪判张淑晶8年6月徒刑,另诈欺、强制等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1年2月定谳。
张淑晶(53岁)在网上刊登租屋讯息常常“刊A屋租B屋”,房客到场才被告知便宜的房间已出租,被带去看贵6000元以上的套房。她利用房客多为经济弱势或未成年人、青年学子,法律知识薄弱,要求租屋者在租约上“连带保证人”栏位留下家长等亲友姓名和联络电话。
张淑晶明知房客签约时,亲友并不在场,但一旦出现租约争议,她却借此机会虚构连带保证人在场签约、知情,向地检署提告房客及连带保证人侵占门禁电卡、毁损家具、不付房租或伪造签名等,向地检署提告诈欺、侵占、毁损、伪造文书等罪嫌,本案受害人数多达78人。当检方处分被害人不起诉,张淑晶还会以其他事由再告,像是壁纸破掉、管线不通、胶条脱落,只要有养宠物的,都会被告毁损等罪,而被害人多为经济弱势,或急于租房,许多人法律知识薄弱且多不愿涉讼。
法院二审认为,张淑晶是专业出租人,却变造证据、对涉世未深的少年提告,压迫手段耗费大量司法资源,即使被害人获检方不起诉也不收敛,诬告恶意“节节高升”,恶性应加以严惩,以19件诬告罪改判为8年6月,其余驳回;法院认为二审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顾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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