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整改前灯光直射窗口/普陀区景观所
晚上睡觉的时候,一个功率达到1千瓦的照明灯直射在窗口,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这段时间,住在长寿路某小区的左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烦恼。经过多方投诉,她发现这事还找不到人管。最终在普陀区景观所的调解下,涉事酒店将照明灯的方向调整,并加装了挡板,才解决了左女士的烦恼。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各类照明灯、LED显示屏等发光设施随处可见,“光污染”投诉也随之增多,尤其在夏季将迎来投诉高峰。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对社会灯光的监管上尚存在空白,相关投诉只能以调解为主。
酒店灯光太刺眼无法休息
前段时间,家住长寿路国鑫大厦的左女士一直饱受灯光折磨。原来,她家对面就是古井假日酒店,一到晚上酒店开灯时,灯光刚好照在左女士家的窗口,影响到她正常休息。
“半夜起床看到窗外刺眼黄光吓死我了,一晚上都没睡好。”左女士反映,酒店灯光太刺眼,拉上窗帘都没用。而且现在天气热了,晚上都习惯开着窗户睡觉,那么大的灯泡照着,窗户都不能开了。
影响左女士正常休息的“罪魁祸首”,实际上是古井假日酒店停车场内的照明灯,功率达到了1千瓦,主要是用来给车辆通行提供照明的,一到晚上就开灯,一直要开到天亮,如果关闭的话又不现实。于是,左女士的投诉陷入僵局。
景观所协调解决双方矛盾
无奈之下,左女士向市容环卫等部门投诉,普陀区景观所工作人员上门了解了情况,弄清事情经过后,很快,他们就面临了一个新的难题。
“经查,这个1千瓦的照明灯是酒店自设灯光,并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普陀区景观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像酒店自设照明灯这样的社会灯光,究竟该归谁管理,目前国家还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约束,更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有两种选择,第一是告知居民此类情况不属于景观所管辖范围,第二是帮忙协调酒店一起寻找解决方案。”景观所工作人员介绍,本着把居民诉求放在第一位的原则,景观所答应居民与酒店方沟通协调,尽快给出一个解决方案。
在与酒店方和居民反复沟通中,景观所把居民实际困扰与酒店方停车照明需要相互协调,终于商量出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朝南方向的照明灯关闭,朝西方向的照明灯调整角度避免直射居民窗户,并在照明灯上加了一块挡板,将灯光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最终圆满解决了双方矛盾。
景观灯光将有管理办法
记者从普陀区景观所了解到,实际上近期该所接到的相关“光污染”投诉并非个例,除了酒店灯光夜晚扰民,还有玻璃幕墙反光等等投诉,但由于“光污染”并无相关管理办法,也让景观所在工作中缺乏执法依据,只能以调解为主。
据介绍,现有的城市灯光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像马路路灯等市政灯光,一种是像外滩、苏州河边上的景观灯,还有一种就是各种企业、居民家用的自有灯光。前两类都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前者属于电力或者市政部门管理,后者属于辖区景观所管理,但第三类社会灯光目前基本上是由业主自行管理。
对于各类光源的管理,目前本市仅依据相关环保法规,市容管理条例等进行,在细则上并无明确管理办法。记者从普陀区绿化市容局获悉,目前本市正在制定《上海市景观灯光管理条例》,随着该条例正式颁布,景观灯光的管理将有统一条例。
提示
“光污染”三种途径可维权
目前,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水污染是属于市政审批后,再由相关部门来执法。而光污染由于尚无明确界定,虽然投诉日渐增多,但投诉者却屡遭驳回。
居民遇到“光污染”究竟该如何维权?记者采访获悉,首先要搞清楚“光污染源”的管理部门,第一种如果是路灯照明给居民造成困扰的话,可以向市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第二种如果是景观灯造成扰民,可向辖区景观所投诉;第三种如果是社会灯光造成的投诉,也可以拨打市容环卫热线投诉。不过,环卫部门也只能以协调为主,遇到扰民方拒不配合的话,最后还可以走诉讼途径。
(来源:解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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