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女士是一家高端瑜伽会所的会员,去年会所的其他会员林某欢邀请罗女士参加“三八女王节”活动,罗女士答应了。 活动当天,罗女士运气爆棚,抽中大奖——一辆林肯轿车!罗女士开心得不得了,发朋友圈秀了一圈,各路好友纷纷点赞。
但是好运没过夜,当天活动结束,邀请人林某欢就告诉罗女士,活动出了纰漏,这辆车本是内定给自己员工的,希望罗女士谅解。
开什么玩笑?!一辆车四十多万,我朋友圈都发了,你跟我说没了?我怎么跟点赞的好友们解释?!
更重要的是,罗女士是个生意人,中大奖这种预示要旺一年的好兆头,怎么能被破坏?
协商来协商去,主办方就是不肯给,最后拿出一个林肯车模,给罗女士。
林某欢:拿去吧,你的林肯!
罗女士 :…………
罗女士二话不说,去法院起诉。
法庭上,主办方先说特等奖是车模,想了想,又说也可以是林肯车的半年使用权。
最后他们看情况不对,一口锅甩到帮他们办展会的布展公司身上,说布展公司才是主办方,自己只是赞助商。
林某欢作为证人出庭,面对法官提问,回答前后不一,还咬牙死撑。
今天(11月25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活动主办方需按照约定给罗女士奖品。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敏佳 实习编辑:葛彦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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