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法庭判决张志超无罪。
判决书宣读完毕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随后,张志超在母亲马玉萍的陪同下走出法庭。从“强奸杀人犯”到重获自由之身,张志超的洗冤路一走就是15年。
马玉萍表示,此事对于家庭的打击非常大,“这个家家破人亡了,人家过的事日子,我过的那不叫日子。”
事情发生后,张志超的父亲、爷爷、奶奶、姥姥相继去世。张志超的父亲本身有病在身,出事后对他打击很大,2012年6月去世。张志超的姥姥,在得知孙子被冤枉后突然休克,在重症监护室抢救15天后去世。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楚华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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