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告证监会案判决 法院要求证监会向顾雏军公开当年科龙案调查文件
昨天,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在自己的社交媒体发布了他起诉中国证监会官司胜诉的消息。在发布了两份北京市一中院判决书之后,顾雏军表示关于自己的案件将“真相大白”。
根据顾雏军发布的内容显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2月22日判决中国证监会向顾雏军公开《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同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判决中国证监会在法定期限内向顾雏军公开其在2005年对广东科龙电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的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
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的创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龙电器等五家上市公司。2005年7月,科龙电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顾雏军也被拘留。两年多后的2008年1月,顾雏军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0年。2012年顾雏军提前出狱,刚一出狱顾雏军就开始着手为自己翻案。
在为自己翻案的过程中,顾雏军几乎是从一出狱开始,就要求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公布当初对他旗下上市公司科龙电器立案调查的依据。“他们对科龙宣布立案调查,但又不让我在公告里公布立案理由,这引发了供应商和银行的恐慌,最终导致科龙的资金链断裂。”顾雏军一直是这样描述整个事件的过程。
一位一直帮助顾雏军打理官司的前科龙员工告诉北青报记者,顾雏军与证监会最终的对簿公堂其实也是历经很多年的沟通无果后才做出的举动。“他2012年出狱后就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公开当初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文件的要求,但多次书面提出和公开致函都未能如愿。”根据中国证监会在2015年7月给顾雏军的一份回函中指出,这些文件属于不能公开的范畴。
不过,记者注意到,当初顾雏军在起诉中国证监会时是要求证监会“立即”公开上述文件,而法院在判决中认为,鉴于相关政府信息尚需调查、裁量,故判决中国证监会在一定的法定期限内予以重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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