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餐饮服务”这一业态早已急速增长并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今年1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颁布的第36号令《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
我们这周《庭审纪实》报道的案件就和“网络订餐平台”的食品安全有关。
2017年初,知名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向警方报案,称旗下工作人员勾结他人,伪造了包括《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内多达43张虚假证照!!帮助没有任何资质的无证餐饮小店上线“饿了么”订餐平台。也就说,这些涉案的小店,都是无证“黑作坊”或是“幽灵店”。
43张伪造的证照,助无证黑店上线“饿了么”
这两名正在接受刑事审判的年轻人就是被告人胡静波和邹宇。其中,胡静波的身份尤为引人注目,他曾经是“饿了么”公司的一名市场部的区域经理。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两名被告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且情节严重,两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从2014年进入“饿了么”以来,胡静波一直担任区域经理的职务,主要职责是发展线下餐饮店铺加入订餐平台。胡静波告诉记者,公司一直在高速扩张,需要市场部专员来开拓市场份额,有时候上线新店的压力,大到无法想象!
胡静波说:“每个月就给你订10家的指标,不管新开的店铺有没有合规,有证件没证件,他们不管。你做不到10家,你就走人做不到你随时准备自己辞职走或是公司开除你。2016年12月我们最后一轮融资,阿里公司投资的12.5亿(美金),然后公司拿出钱奖励我们,说是奖励给“开店王”。你知道最高开了多少家店?每个月一个人最高开到200家,你觉得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哪怕是一个新区会有200家有营业执照、餐馆服务许可证全部齐全的店铺给他开吗?”
作为一名“饿了么”基层区域经理,胡静波需要完成“每月上线10家新商户”的工作任务。时间一长,区域内符合证照的商户,已基本被开发殆尽。为了保住饭碗,他想到让相熟的饿了么配送员,替他搜罗餐饮店。
这些配送员推荐的小餐馆,大都证照不齐。按规定,没有餐饮许可证的商家不能在“饿了么”平台上线。胡静波心想,既然是缺证 就“造”一个出来,他在淘宝找到做PS图片生意的第二被告人邹宇。2016年7月至2016年底从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许可证到营业执照电子件,两人合谋一共制作了43张虚假证件,帮助不符合入驻条件的20多家餐饮店铺上线“饿了么”。
2016年底这批造假上线的黑户商铺中,有一家店因顾客投诉,遭到“饿了么”平台下线,导致生意一落千丈。由于之前给配送员文某交过1500元好处费
餐厅老板便联系胡静波,希望能够重新上线。然而胡静波却表示他对于配送员收取好处费一事并不知情,他既没收过钱也不能帮其店铺恢复上线。
在和胡静波闹翻之后,无证经营的餐厅老板向“饿了么”公司进行了多次投诉,饿了么围绕胡静波的工作开展了内部调查。发现20多家餐厅的证件照片确属伪造,于是向警方报案。
食品安全无小事
两名被告人的违法行为造成大量无证餐厅上线“饿了么”订餐平台,而“饿了么”公司内部管理不严,对相关证照审查不利,也在客观上造成了食品安全的隐患危害了市民的健康权。
2018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为督促各大网络订餐平台严格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底,市食药监局特地约谈三大知名送餐平台:饿了么、美团点评、百度外卖,要求成立行业协会并建立无证餐饮单位的黑名单、不诚信的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定行业工作规范。
《管理办法》颁布两周 无证幽灵店铺仍然屡禁不止
庭审中,胡静波的辩护律师表示“饿了么”平台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平台仍然有不少“无证店”“幽灵店”上线运营,很多商家的月销售额甚至达到了数千。
那么,1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之后,这些“幽灵”店铺还在吗?
2018年元旦刚过,记者打开“饿了么”手机送餐软件,在上面随机找了一家餐厅。这家名为“好粥道”(中山西路店)的餐厅店铺月销售额高达5000多单!
页面显示,餐厅地址位于武夷路779号B1层01室,但是当记者来到位于武夷路779号的餐厅所在地,发现这里的大门早已被贴上了封条。入口上方,还能够依稀看到“美食休闲街”5个字的斑驳痕迹,而铁门上的封条上以及一旁的告示可以看出,早在去年,这里因为“租金纠纷”已被暂时查封,关门歇业。
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都登记在这座早已歇业的地下美食城的“好粥道”餐厅,还在营业吗?半小时后,记者等来了饿了么的送餐员。
记者:师傅,这个是哪里送来的,店铺在哪里?
饿了么配送员:店铺就在昭化路上。
记者:不在武夷路吗?平台上面显示的是靠近中山西路,武夷路的地方。
师傅:那离那儿不远,很近的。
记:但不是上面写的这个地址是吧?
师傅:嗯。
记:那是换了一个地址,是吗?
师傅:嗯。
从平台订单以及送餐收据上均可以看出这家显示位于武夷路779号的“好粥道”餐厅,是一家并不存在的“幽灵店”,至于送餐食物究竟是在哪里烹饪?由谁提供?记者均不得所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第三方平台如果没有对入网企业的证照、信息等进行审查,或入网者相关信息被证明为不真实,将由食药监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造成损害的,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今,面对“史上最严”的第36号令《监督管理办法》,但第三方订餐平台乱象依然存在,监管部门仍任重道远。
那么两名被告人将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预知详情,敬请收看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21点播出的《庭审纪实》。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金嬿 实习编辑:施如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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