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水果摊老板王某,一言不合就把人家顾客推倒,结果这顾客好端端来买个水果吧,弄得左手严重骨折。
案件审理时,没等法官开口,被告席上的王某就开始痛哭流涕。经查,今年5月10号,被害人徐某到被告人王某的摊位前买苹果,期间,两人因苹果质量问题发生了口角,后王某动手将徐某推倒在地。
法官认定被告人王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表示自己是一时冲动,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
被告人王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5万多元的民事赔偿,浦东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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