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和网友反映的沈阳公安交警执法不当问题,1月18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经查,2017年12月27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于洪大队民警在于洪区白山路,对陈某某作出的“未保持机动车号牌清晰”行政处罚,存在事实认定不准确、处罚不当的问题。我局已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并依法撤销于洪大队对陈某某作出的处罚决定;对涉事的3名民警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立即对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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