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止一位热心观众向魔都眼发来吐槽,说吃了一家外卖的盒饭以后上吐下泻。大眼哥比照了一下他们发来的订单截图,发现这两家完全不同的店,竟然使用的是同一个西藏南路上的地址。
受害人之一的方小姐事后通过网络订餐平台上的电话联系不上商家。当她忿忿不平地上门查看时,看到了这样的景象……
方小姐
:"进去后发现,哎哟不得了,有几乎二十家摊位在那边做菜。非常脏乱差,各种油烟和明火,生的食物、熟的食物和垃圾就放在一起。他们的工作人员,就是做菜的师傅,都没有任何卫生措施,没有戴口罩什么的,总之环境令我相当震惊。"
大眼哥问她有没有当面问外卖店的老板讨个说法,方小姐摇了摇头,说就这现场环境,还用问什么呢……
根据方小姐提供的线索,大眼哥来到西藏南路上的这个地址。店铺正面显示正在装修,不过一旁的消防楼梯一直有外卖骑手进进出出好不热闹。
大眼哥跟着他们来到二楼的一个房间内,只见二十多个小餐饮档口分列狭窄的通道两旁,有卖炸鸡的,有做蛋糕的,还有经营日料的,各种餐食五花八门,琳琅满目,就像一处大排档。
唯一的不同,是这里的所有商家只做外卖,没有堂吃。至于卫生状况,大眼哥只能这么说,这里的工作人员可以光着膀子做“美食”,这里的炸鸡块可以随手拿。
二楼的情况更夸张,一条狭窄的过道,两边各有十多家小馆子,近得几乎都鼻子贴鼻子,地上油腻不堪,楼道里还堆着垃圾,盛米饭的锅子就放在地上,打开锅盖,一直黑色的苍蝇正在米饭上大快朵颐。
做餐饮的,餐饮许可证和员工的健康证是最基本的,不过现场大眼哥并没有找到。一位负责招商的经理在电话里告诉大眼哥,要租个档口做生意,入场费5万,月租金8千。至于证照,他们搞定。
大眼哥不信邪,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可没想到,执法人员到场后表示,这些小餐饮铺子的确是合法的。
豫园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组组长
马捷:"它原来是一个大型饭店,因为生意不好,业主停业了一段时间以后,又找人来承包,新的承包人就采用了这种方式了,这种经营方式其实跟城隍庙里头的和丰楼也是一样的。你去过和丰楼吗?
"
幸亏大眼哥去过,不然这话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接!和丰楼就是城隍庙小吃版本的“大食代”。简单讲,就是一家大食堂,每个经营户承包一个食堂的小铺子,食客可以在不同的铺子里购买,然后在食堂提供的桌椅上用餐。这些小铺子不需要各自办理餐饮许可证,而是挂靠在“大食代”的餐饮许可证下。
西藏南路这处外卖“大食代”采用的也是类似模式,二三十家小商户都挂靠在原先大饭店办理的许可证下,这就是外卖平台上,这些小餐饮店提供的许可证都一模一样的原因。
那么,看到这里,各位认为这种靠着“挂靠”就能经营的小铺子以及“强晟餐饮”就合法合规了么?
当然不是。
首先,“强晟餐饮”就有一大错。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长顾振华告诉大眼哥,“大食代”的经营者对承租铺位的小商户负有监管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卫生的管理、食品原材料的管理、索证索票环节的检查等等。而无论其中哪一家摊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大食代”的经营者都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都会对他进行处罚。
而在这起事件中,“强晟餐饮”显然是只收租不管理,作为第一责任人难辞其咎。
今天,3个楼面所有的小餐饮铺子已经全部被责令停业。叫停措施,不仅是因为食品生产存在安全隐患,还有一层原因更值得关注,那就是新业态监管的问题。
从前,传统餐饮店都是有厨房,并配有一定面积提供堂吃服务的饭店,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和工商证照也是对应此类饭店的经营范围和类型。而近年,外卖迅速崛起,不少人看到商机后,就做起了只做饭不设堂吃的餐饮类型,也就是说只有厨房,并且与堂吃即食不同,顾客把食物吃进嘴里之前还有打包、物流等等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所以,服务范围、生产形态的变化,导致网络订餐完全又是一片全新的监管区域。而这片区域在上海并不是监管盲区!
市食药监表示,叫停被曝光的餐饮店,并不意味着一刀切。目前,针对这类新的互联网经营业态,"专业网络订餐"许可项目已经推出。只有厨房、没有餐厅,或者是有很小的餐厅,主要是以经营外卖为主的餐饮店,可以申请这一新型许可。不过,相对于传统餐饮店,它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也更高,比如场地面积、设施要与供餐数量相匹配,盒饭分装要设置专门的分装专间,对温度控制也有极其严格的要求。
上海市食药监局食品餐饮监管处副处长 张磊:“要求全程热链控制也就是加工完成以后一直到消费者食用之前,都要始终控制在60℃以上。这一类供餐形式,它的供应数量更大,所以它的风险更高。我们对它的食品安全要求比一般的餐饮店相对来说要更高一点。”
这样看来,这些挂靠在“强晟餐饮”下的小餐饮铺子哪里违规是否就一目了然了?
在这里也提醒所有想要将传统餐饮主营方向改为网络订餐的企业责任人注意了,网络订餐虽然是市场广阔,但同时也面临更高的食品安全要求和管理责任。一旦越过食品安全的底线,逃不出法规的处理。
同时,也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完善事前事中监管,让新业态能健康发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食药监举报电话:12331 消费者权益保护电话:12315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骥 张英 实习编辑: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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