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载货超高、架空线架设偏低、开车不够谨慎,这些日常交通中看似普通的过失,一旦联动,就会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闵行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多因一果"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达184万余元。
监控显示,2019年12月9日11点多,被告周某驾驶重型货车,沿联友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朱建路口,装载的超高水泥预制板 将上方的无主架空线刮落至路面。约三小时后,被告叶某驾驶车辆 经过此路口时,车轮将掉落在地上的架空线卷入车底,拉扯力致车辆横移,同时架空线突然绷紧,将正巧在路口西北侧人行道上通行的李某弹飞,撞至线杆后坠地死亡。
经审理,本案赔偿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共计184万余元。但是,前车、后车、闵行路管所、对"无主架空线"有管理职责的电信莘闵局,这些主体间的责任该怎么分配呢?
法院认为,前车驾驶员周某任职的运输公司应承担60%赔偿责任,电信莘闵局承担30%。由于前车挂断电缆,到事故发生,间隔不到三小时,判决认定路管所无过错。而后车驾驶员叶某因疏忽大意、未尽谨慎驾驶义务承担10%赔偿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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