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岛内“农委会”防检局新竹分局1名纪姓工作人员,去年受理大陆李姓妇人违规携带腊肉入境岛内,因对方年迈而心软,改用通知书销毁肉品予以免罚。结果被主管交由“廉政署”查办,依贪污罪嫌起诉,未来恐面临5年以上徒刑,并科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
据报道,这名李姓妇人于去年11月8日从大陆搭机赴台,携带了1.5公斤的腊肉未申报,在机场被工作人员查获。防检局纪姓工作人员受理该案件,他未对李姓妇人制作裁处书,而是改以“检疫处理通知书”销毁该腊肉,使得李姓妇人免于1万5000元的处罚。事后,纪姓工作人员的上层发现纪员未依规定处理,怀疑受有不法利益,遂交由“廉政署”查办。
纪员向检方坦承,自己看在李妇年事已高,不忍裁罚而未依规定处理,但否认有图利李的犯意。防检局官员证称,“检疫通知书”并非替代裁罚的手段,该通知书是用于入境旅客携带检疫物而有申请检疫,该检疫物需没入销毁的情形,与裁处书适用的事实不同,因此不可能并处。
此外,岛内防检局也指出,未依规定申报检疫的案件都会在当天裁罚完毕,除非旅客未满14岁不予处罚,否则都要依照作业程序开立裁处书。检方认为,纪姓工作人员在防检局已有17年资历,对于相关规定相当熟悉,却没有依规定做出裁罚,最后依贪污治罪条例中,公务员对于主管或监督事务图利他人罪嫌起诉。
据了解,纪某涉犯岛内“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若成罪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3000万以下罚金。
(编辑 施蒙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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