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整治非法客运联席办率先在辖区内推进中心城区非现场执法工作,组织公安、交通等执法力量跨前一步、主动对接、积极落实市联席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非现场查处非法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
11月22日上午9时许,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六大队收到普陀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非法客运信息,显示驾驶员尹某华在普陀辖区内多次驾驶车牌号为沪NE9188小型轿车在网约车企业平台上接单营运的,涉嫌从事非法客运的。 执法人员立即通过上海网约车监管平台查询发现,沪NE9188车辆有多次订单记录,且账号注册人员姓名为尹某华。同时,依托公安交警部门街面监控视频和照片对驾驶员尹某华,开展立案调查。
在驾驶员尹某华手机内安装并注册使用的滴滴车主软件APP中,执法人员查询到了与上述“大数据”匹配的接单记录,并且通过上海交通行业数据中心的信息查询,核实了驾驶员尹某华和所驾驶的沪NE9188车辆并无上海市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资质。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驾驶员尹某华于今年7月1日在宝安公路2号门口已经因为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过一次,这次属于“二进宫”。
依据《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尹某华将面临扣押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和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1月24日下午15时许,普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窗口在接待一驾驶员处理车牌号为沪AFL5100新能源小客车非现场违法时,触发六合一平台一年内多人处理交通违法的预警,窗口民警怀疑车辆涉嫌从事网约车业务,遂对当事人田某华开展进一步调查。
民警根据市交通执法部门提供的高频次非营运车辆从事网约车业务清单发现沪AFL5100小客车在违法嫌疑车辆名单内,民警随即与交通执法部门联系比对发现,该车确实存在网约车接单信息,并存在多名不同驾驶员的接单记录,且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随后,民警对该驾驶员田某华进行了询问,驾驶员承认从朋友处借来车辆注册滴滴账号从事网约车业务。民警在其手机中查实了滴滴APP的司机注册信息以及网约车接单记录,同时,民警在上海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未找到驾驶员田某华近期在滴滴平台的接单记录。
当天下午,驾驶员田某华因涉嫌非法客运被普陀交警支队移动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六大队立案调查。 市交通执法部门表示,目前,普陀交警部门和市交通执法部门已经形成非法网约车非现场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道路监控数据、网约车监管平台数据和交通行业数据分析,对涉嫌违法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精准打击。同时,市交通执法部门还将进一步与普陀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勤联动,进一步深化街面执法和窗口处理的对接,对非法客运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高效、严厉的打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谢丹青 实习编辑:范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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