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1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20名“慰安妇”受害人和已故受害人遗属要求日本政府进行赔偿的请求。
法院方面称,日本政府适用于“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立法、司法及行政的管辖)。法庭还列举了欧洲国家二战受害者对德索赔诉讼也因“国家主权豁免”原则被驳回的先例。
对此,原告之一李容洙老人表示:“这是非常非常荒谬的,是无稽之谈。无论如何,不管结果是好是坏,我们都会提起国际诉讼,也必须提起国际诉讼。”
这是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在韩国国内法院针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第二起索赔诉讼,这一结论与今年1月的第一起形成对比。当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为日本政府不能对“反人类的罪行”享有豁免权,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受害人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经济损失。日本方面未予回应,此案的一审判决成为终审判决。
(编辑:刘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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